為了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管理,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F就該文件解讀如下:
一、《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制定的原則是什么?
《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工作部署,嚴格依據《條例》的要求,本著“依法、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和服務大眾創業”的原則進行制定。
二、《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適用范圍是什么?
《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明確了全區范圍內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或個人都應當依照規定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對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現場制售的單位或個人不適用于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
三、《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中自治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責是什么?
《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區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統一登記、統一登記程序、登記證書,并負責制定自治區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向社會公布;社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的實施。
四、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如何申請、延續、變更?
《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明確了申請、延續、變更、遺失補辦等申請事項所需提交的資料,對受理、現場核查、審批、發證等環節的時限做出了具體要求,統一登記申請工作流程,規范、優化了食品小作坊登記程序。
同時,鼓勵食品小作坊登記使用行政審批系統進行網上申請。
五、辦理食品小作坊登記,是否都需要現場核查?
首次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延續、變更申請的,監管部門可結合日常監管的情況,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核查。
六、現場核查有哪些內容?
《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配套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現場核查表》,對生產場地、設施設備、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人員要求、規章制度及臺帳要求等5個方面的現場核查內容進行了具體細化,共分23項,其中一般項15項,關鍵項8項。
七、如何判定現場核查結論?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現場核查表》的核查項目中,關鍵項全部合格且基本符合項與不符合項合計不超過5項的(含5項),判定為通過現場核查;核查項目中關鍵項有1項不合格或者基本符合項與不符合項合計超過5項的,判定為未通過現場核查。
八、申請人如何領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通過現場核查的,核發電子版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不再發放紙式登記證書。
申請人在收到行政審批系統平臺發送的短信后,根據告知的電子登記證書下載方法、驗證碼及聯系電話等自行下載打印,或者到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政務服務窗口申請打印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九、食品小作坊哪些條件發生變化需要辦理變更手續?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在有效期內,食品小作坊名稱、食品小作坊負責人、生產加工地址名稱、生產加工場所搬遷、生產加工范圍、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發生重大變化的,申請人應當在變化后3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十、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到期如何辦理?
《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規定了全區使用統一的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樣式。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有效期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生產加工的,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部門提出延續申請;逾期提出延續申請的,按照新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辦理。
十一、食品小作坊如何擴大生產加工范圍?
鼓勵食品小作坊生產者通過升級改造,達到辦理食品生產許可條件,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進一步擴大其生產加工范圍。